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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學生宿舍夜間21點至隔日8時嚴禁過大聲響活動。

發文者: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受文者:住宿學生

發文日期:111年09月19日

公告事項:學生宿舍夜間21點至隔日8時嚴禁過大聲響活動。

說明:

  • 學生宿舍為提供住宿生良好生活環境,及促進住宿生能安心向學。
  • 依據規定晚間21點至隔日8時嚴禁於宿舍區舉行過大聲響及活動。
  • 依據 國立臺南藝術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要點十七條第三項第一款學生有下列行為經宿舍管理員開立違規單,一學年累計達三張者,應取消次一學期 (含寒暑假)登記住宿之權利。

破壞公共秩序、衛生及安寧者 每日夜間九時 至隔日 八時 使用揚聲器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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