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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補助對象:

(一)本校大學部具本國籍且符合以下身份者:

1.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包含: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

2.具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者。

3.原住民學生。

4.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

5.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

(二)依經濟條件較為不利者優先補助。

 

二、辦理期程:

依各項公告為主。

三、補助內容:

(一)申請補助須含主要項目加次要項目至少2項(含)以上,項目如下:

主要項目:就業職能助學獎勵執行方案UCAN《生活輔導組》必要

次要項目:(可覆選)

1. 就業職能助學 – 職涯輔導  《生活輔導組》

2. 愛心餐卷執行方案  《生活輔導組》

3. 多元培力勵學實施計畫  《課外活動組》

4. 創作展演補助實施計畫  《課外活動組》

5. 精進課業學習助學計畫  《諮商輔導組》

6. 提升原住民族文化資本獎勵金方案  《原資中心》

(二)補助名額暨金額:依各項公告為主。

 

四、應繳文件:

依各項公告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