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幹部招募
幹部任期:擔任宿舍幹部舍長(副舍長)自民國112年6月1日起至113年5月31日止為期一年。
幹部職責:
1.為各宿管會之代表人並出席各項會議,接受宿舍輔導員指導,綜理學生宿舍有關生活自治事宜。
2.彙整住宿生意見,提供學校有關宿舍管理及服務措施之建議。
3.協助推動本校學生宿舍理要點與方案。
4.負責該宿舍公共區域(自修室、交誼廰、健身房等)之整潔維護檢查與修繕反應處理。
5.協調、整合、處理各宿舍之共同事務。
6.協助宿舍寒暑假期間離退、入住行政工作。
7.綜理協助特殊(偶發)事件之處理。
幹部福利:
任職宿舍幹部期間,每學期服務期滿表現良好者除行政獎勵敘獎外,核算服務學習時數10小時,並核予當學期住宿費退費(不含保證金、電費)等福利。
需求名額:五宿4位,一、二、三、四、六宿各2位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4月7日止
有意者請向宿監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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