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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114 學年度學生宿舍申請(舊生)

發文者: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受文者:全校學生及系所助理

發文日期:114年 4月 18日

公告事項:〔更正公告〕114 學年度學生宿舍申請(舊生)

說明:有關114 學年度學生宿舍申請(舊生)案,案內說明八、說明九文字係誤繕,特此更正,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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