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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核發事

條件如下:

1)大專院校二年級以上或五年制專科學校四年級以上在學僑生,114學年度學行成績,學業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操行兩學期均列甲等(80分)以上。

2)依據「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業辦法」來臺升讀國內大專校院之在學香港、澳門學生,符合上述資格者,亦得申請。

3)本獎學金之申請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之修業年限為準,凡留級、重讀或延畢之僑生,均不得請領。

4)碩、博士生不得申請。

5)本(115)年度已獲領旨揭獎學金者,明(116)年不得以114學年度學行成績申請本會「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

●本年度核給國立臺南藝術大學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1名,每名可獲頒新臺幣6,000元,獲獎學生另可獲頒獎狀乙紙。

●請於9/20前把表格寄到  liaoann1260@tnnu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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