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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正學生宿舍儲藏室開放地點,詳如說明。

發文者: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受文者:全校住宿生及系所助理

發文日:114年5月22日

公告事項:公告修正學生宿舍儲藏室開放地點,詳如說明。

說明:

  1. 物品寄存儲藏室申請,請逕洽各舍監室辦理。寄放之物品須打包裝箱、袋,張貼寄放單,從裡放到外、排放整齊。儲藏室暑假期間均鎖門且不開放拿東西。因儲藏室為共用空間,由同學自行放物與取物,校方無法負擔保管責任,如同學擔心物品遺失,請勿使用儲藏室。
  2. 各宿舍區儲藏室申請人以113學年住宿生為主(不含應屆畢業生),開放寄存時段每日上午10點至下午6點,寄存截止日114年6月22日,儲藏室礙於空間限制以借用額滿為主,其開放地點如下表:

   宿舍區

地點

第一學生宿舍

一樓閱覽室

第二學生宿舍

2104

第六學生宿舍

3318

第四學生宿舍

A棟2F儲藏室、3F儲藏室、4F儲藏室

第五學生宿舍

G棟2樓交誼廳、H棟2樓儲藏室及閱覽室、5357寢

  1. 開學後逾公告催領期限且通知1次通知後1個月內未領回者,視同廢棄物處理。
  2. 如有異動以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最新公告為主。
  3. 以上公告未盡事宜,悉依學生宿舍管理要點暨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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